最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暑假期间,各驾校显得比平时更为忙碌,不少人都想趁假期考取驾驶证。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工作的小刘就是其中一位,他打算趁这个暑假期间工期没那么紧张,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春节期间可以开车回家,但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后,他才知道,原来,就算他在这个假期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春节期间也是不可能独自开车上高速回家的,因为那时他还处于实习期,实习期驾车,有许多规定需要遵守,若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面临相应的处罚,那么实习期驾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专程采访了市公安交警部门。
实习期时间为12个月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期是每个驾驶人的必经阶段,严格驾驶证实习期管理,有助于新驾驶人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的养成。为加强对新驾驶人的管理,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实习期驾车有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熟练、经验不足引发的,因此,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对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需要注意的是,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期驾车违法处罚严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但如果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又符合降级规定的,还应当按规定降低最高准驾车型。
2013年3月11日,章贡区水西镇的陈某由于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被执勤交警查获,其驾驶证被记12分,依法被注销了,成为新交规实施后我市首例在实习期内被注销驾驶证的人,陈某刚于当年1月考取了小车驾驶证。去年的5月14日,一名在赣州某高校就读的大学生驾驶一辆无牌超标车行驶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与文峰大道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他出示了小型汽车驾驶证,市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异证驾驶和驾驶无牌超标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扣12分;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扣12分。
由于该大学生驾驶证正处于实习期,其实习车型即小车驾驶资格证被注销。
实习期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这些车辆有的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属于特种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公共安全责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习期驾驶人不得驾驶上述车辆。二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没有持相应或更高以上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三是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如果实习期驾驶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特约记者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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