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招聘公告

2018-03-20 10:06  来源:蓉江新区发布

  为更好地维护赣州蓉江新区交通秩序,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合同制)。

  一、招聘人数

  辅警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龄:25-35岁(198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1993年3月13日以前出生)。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或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3、身体条件: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不超过8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不超过70公斤,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9。

  4、拥有①C1及以上驾驶证 ②摩托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者 ③计算机二级 ④会计专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业经历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3月20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大队,赣州蓉江新区赣南大道与景明路交界处。乘坐135路(桥蓝村)可达。

  联系人:余警官

  电话: 0797-8168675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阅读原文下载),网上下载表格填好,正反双面打印)到现场报名、政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3、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1,如报考人数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核减该招聘计划。

  (二)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包括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1、体能测试。取各项目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阅读原文下载),体能成绩为100分,50分及以上可入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

  2、体能合格者入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考察考生的认知、判断、应变等能力。

  3、拟录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高到低分(男、女分类),择优录取。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原则上以考生提供户籍或常住地村(居)和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对存在异议的可到考生户籍或常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递补。

  (四)公示

  录用名单在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以及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考核合格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办理五险。

  3、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日常管理

  1、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辅警,将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交通警察执勤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3、实行等级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雇员工资福利待遇体系标准》核发,食宿自理。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交管工作而被辞退的,按照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解释。

  六、请关注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要求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2018年3月13日

编辑:陈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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