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激发干部内生动力

2018-07-17 08:34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发展、敢于担当作为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明确要求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立足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特殊地位、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最大优势,强化“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让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担当作为蔚然成风。

  要树立鲜明导向,加大优秀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明确要着力选用敢担当、善突破、能成事的干部。特别优秀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任职资格条件尚不具备的,可以试行职务与职级适当分离,先任职,条件成熟后再晋级。要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

  要加强全方位激励,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明确要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完整制度体系,体现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强化结果分析运用,将评选表彰和干部培养选拔挂钩,对实绩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对其中的重大典型打破常规大胆提拔使用。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视干部身心健康、给予更多理解支持。

  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明确容错条件情形和实施程序。合理运用容错结果,对经容错认定予以免责的干部,坚持客观评价、公正合理对待。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加强对相关干部的跟踪了解和后续管理。

  要从严监督问责,形成倒逼机制。明确要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强化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责追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此外,《意见》注重强化制度供给,强调要定期对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及时加以完善。(记者 曹玲娟)

编辑:肖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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