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行使公权力人员微信收受索要“感谢费”617次

2018-07-15 08: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原以为收点代办员的‘烟钱’‘水果钱’是正常的人际往来,想不到收好处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现在真是后悔死了。”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驻该市保康汽车检测中心临聘辅助查验员林海面对办案人员懊悔地说。此前,赣州市监委指派南康区监委对林海在行使公权力中违规收受微信红包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林海在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车辆代办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15万余元,其中,收受微信红包617次,共计77518.85元。

  据介绍,林海负责的具体工作是车辆的外观检查、新购小汽车上牌以及汽车的过户和转出。2016年4月,林海刚应聘上岗不久,在一次检测中一名代办员问林海其代办的车辆是否检测合格,因缺乏工作经验,林海一时无法确定,便没有吱声回应,结果竟意外地收到那名代办员发来的100元微信红包,美其名曰“感谢费”。在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林海觉得这个来钱的法子很安全很隐蔽,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一发不可收拾,由被动收受变成伸手索要。

  据林海交代:“有时遇到没通过的被检车辆,代办员来找我说情,我也会放宽检测尺度,让存在瑕疵的车辆过检,有时还会为他们插队提前上线检测……”就这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林海收受代办员的“感谢费”共计15万余元。

  2017年年底,赣州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陆续接到有关车辆检测中存在非法中介扰乱管理秩序的举报,并多次与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开展察访,发现该问题确实存在。今年5月12日,林海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赣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5月14日,赣州市监委指派南康区监委对林海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监察调查。

  6月2日,林海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南康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刘春生 朱华荣)

编辑:李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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